摘要:根据2022年度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计划于 7月1日至9月30日开展本年度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条件:
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一年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3.本科毕业消防本专业,可以直接报名。
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年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六年或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未取得证书的应届生也是可以的。
4.取得经评估认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

鉴定机构:
参加本批次鉴定的机构新增海南鉴定站,具体机构名单如下: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鉴定站。
如鉴定站因疫情等原因暂停考核将另行通知。
鉴定对象:
1、符合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 申报条件并取得预报名资格的人员。
2、通过系统报名参加过考核,具备补考资格的考生(单科成绩合格)。
3、已纳入今年第一、二批次鉴定计划但因疫情影响未参加鉴定的考生。
4、2019年度鉴定批次中未参加技能考核的积压考生以及具备补考资格的补考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