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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考试2021年颁布的新规具体有哪些变化?

54考试网  发布时间:2021-09-18

近日,人社部发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考试新规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经济师考试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一种如下图所示,且2021经济师考试将于2021年10月30、31日开考,这意味着2021年经济师考试将按照最 新考务工作规程开展考务工作!

经济师考试2021年颁布的新规具体有哪些变化?(图1)

  那么,2021年颁布的新规对比2000年的规定,具体有哪些变化?对经济师考试有何影响?一起来看下!

  ▶变化一:由属地化原则明确为在工作或居住地报名

  【新规】人社厅发〔2021〕18号第十四条: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经济师考试2021年颁布的新规具体有哪些变化?(图2)

  【旧规】人办发〔2000〕71号第十条:

  考试报名按省区市(经批准的部分副省级城市)组织,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可以在工作单位(含临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考。

  对个别因报考人数较少本省区市不组织的考试,或属于滚动考试中异地调动的考生,应允许考生到就近省区市报名参考,有关省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应负责为考生办理转接手续,考生各科成绩均合格后,由最终成绩合格所在的省区市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

  2021年经济师各地报名通知陆续公布,已公布地区均有属地要求,点击查看:各地2021初中级经济师报名属地要求!

   ▶变化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并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和日常监管。

  【新规】人社厅发〔2021〕18号第十五条: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当通过对外服务场所、门户网站等渠道,充分告知报考人员证明事项的设定依据、证明内容、材料要求、承诺的方式、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资格审核部门的核查权力等内容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应当准确、完整填报信息,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报考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承诺的意思表示真实等内容,不允许代为承诺。

    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报考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内的失信人员,应当依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负责报考资格审核的单位应当按职责分工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和日常监管。可以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进行核查。

经济师考试2021年颁布的新规具体有哪些变化?(图3)

  【旧规】人办发〔2000〕71号:

  报名需要填写《报名信息卡》、《资格考试报名表》及提交有关报名材料。

  2021年已公布的经济师报名通知 多数地区表示报名资格核查贯穿考前、考中、考后,资格审核更加严格了,点击查看:

  ▶变化三: 新增三条关于考试大纲规定

  【新规】人社厅发〔2021〕18号第十条:

  有关行业部门、考试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组织编制考试大纲,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后公布。考试大纲一般应在考试实施6个月前公布。

  考试大纲应当明确考试目的,提出知识、能力水平要求,说明考试内容和形式。

经济师考试2021年颁布的新规具体有哪些变化?(图4)

  【新规】人社厅发〔2021〕18号第十一条:

  负责命题工作的单位应当按照考试大纲要求命制试题、试卷,制定标准答案,规范征(命)题、审题、审定试卷等工作流程,建立试题试卷质量评估和审查机制,确保考试评价导向正确,保障试题试卷科学性、原创性、针对性。

经济师考试2021年颁布的新规具体有哪些变化?(图5)

  【新规】人社厅发〔2021〕18号第十二条:

  参与考试大纲编写、试题试卷命制的专家,应当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在相应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一般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经济师考试2021年颁布的新规具体有哪些变化?(图6)

  小编发现2021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6月19日,大纲是2021年1月20日公布,初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0月30-31日,而新发布的考试报名通知也指出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计划4月底前公布。是符合该新规要求的。

  变化四:考试与考后监管也变严格啦

  【新规】人社厅发〔2021〕18号新增:

经济师考试2021年颁布的新规具体有哪些变化?(图7)

  考试期间,每个考点设1名主考,按需设若干名副主考、监考、流动监考和考务保障服务人员,电子化考试考点另设至少1名系统管理员;

  考试期间,每个考场设至少2名监考人 。电子化考试考场中,至少有1名监考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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